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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会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3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3-27 23:50:03 来源:银杏学习网

会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1  1、健身会所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健身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会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会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3篇(范文推荐)

会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1

  1、健身会所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

  3、健身会所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

  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健身会所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门则须具备完

  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健身会所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

  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 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 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 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店面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 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健身会所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

  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 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健身会所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

  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

  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

  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 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

  50cm) 。

  15、销售易燃品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 立即采取措施。

  16、健身会所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会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2

  为普及消防知识,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保证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休闲会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全体员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休闲会所、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3、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4、各部门、铺位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本铺位的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下列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本休闲会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会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3篇扩展阅读


会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3篇(扩展1)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10篇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1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

  二、经常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规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三、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格执行人走灯灭;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水壶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四、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五、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六、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

  七、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协助*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2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4、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二、各部门、办公室防火制度

  (一)办公室防火制度

  1、在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2、办公室用过的废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无用的资料文件要及时清理和统一安全销毁。,

  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包括电暖器),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机要室、档案室、财务室、计算机房等机房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5、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二)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人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须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隔离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参照电力设计规范敷设,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应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

  7、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A、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

  C、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

  E、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8、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9、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扑灭初期火灾。

  11、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12、非易燃易爆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三)餐厅防火制度(包括酒吧、会所、超市)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修处理。

  4、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所备灭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洁,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5、要认真执行酒店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四)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负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且绝缘要求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装并报安全部备案。

  3、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点火后开气),不准往灶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7、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8、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五)变、配电室及机房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室内设备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

  3、当班人员要做到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险品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室内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时开关放在手动位置,离开时放在自动位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维修。

  7、发生火情时,无条件执行临时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

  8、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9、自觉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违章作业。

  10、所有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安全部的消防知识培训。

  三、宣传与培训

  1、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所有部门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报道近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力求形式生动,内容丰富。

  3、要以各种形式进行灭火救援项目的技术比赛,从而达到具有强烈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术素质的目的。

  4、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上岗后还要参加消防中心组织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绩作为评估员工工作情况的一项标准。

  5、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消防中心举办的.一切宣传活动,各部门都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3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4

  1、防火巡查每二小时一次内容应当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禁止随意用火;餐饮用火:微波炉、灶具1米内不得有易燃可燃危险品,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气瓶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应当经常检查,定期更换,点火时需使用点*,用火结束燃气阀门及时关闭,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施工用火:开具动火证,明确专业资质动火人、看火人,灭火器、防火板等预防措施的配备,现场是否有化学危险品,有无油工交叉作业,动火时焊机2、5米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后30分钟内不得离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种;用电禁止随意私拉乱扯电线电源,铺设电气线路应经设计、工程、保安部批准由专业持证人按用电设备的功率、台数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电线器材,商场内配电线必须使用胶护外套电线禁止使用麻花线等简易危险材料。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安全出口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C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任何店铺、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火栓内消防软管、水带、枪头必须好用在位,灭火器年检有效、铅封完好、压力标准,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商场使用为甲级(90分钟)防火门 查闭门器、顺位器是否完好,防火卷帘下1米处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配电室、机房、库房、厨房的人员责任落实与管理情况。库房物品应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方米。并保证“五距”: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梁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柱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灯间距不应小于0.5米。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库存物品码放不得挤占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镇流器不应设置在闷顶内。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间距不应小于0.5米。

  2、 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可拨打中控(*****)火警(119)电话,可按下就近的消防报警按钮报警

  3、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4、 巡查人员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跟进有交接,对店铺、个人的违规行为、危险举动(吸烟、拍照、溜旱冰、带宠物、长时间逗留在通道内、散发广告、做客服调查、新闻媒体擅自采、顾客纠纷、客诉、擅自施工、危险搬运、着装不整、斗殴等)要及时发现、询问、制止,保证合法人的权益,保持商场的有序经营环境。通道内有无杂物门锁杠推是否完好。安防执勤时注意自我保护。

  5、 巡查人员禁止利用工作时间闲谈或办私事,不得擅自进入独立经营管理的区域,工作需要,应两人以上经上级、区域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并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5

  一、学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分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各重点防火部位(如实验室、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仓库等)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消防知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专人保管,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树叶等杂物。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随意更换保险丝规格,增加用电设备。批准使用电炉、电烘箱及其它大功率电器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安全和电路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报*(消防部门)审核防火设计,进行完工验收,种类消防设备应纳入校园建设的统一规划。

  七、任何人发现火险,火警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消防器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八、学校及各重点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经常保持足够的水源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学校对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及电源等定期检查,对火险隐患下达整改意见书。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6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消防法%26>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统一领导和*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楼道可燃物,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派出所或*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或*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7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主要资料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

  (2)项目应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景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程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电工、钢筋、机械、起重司机、信号指挥、脚手架、水暖、油漆、塔吊、电梯、电气焊等工种,特殊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按住建部的规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总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资料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仅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8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

  二、经常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规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三、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格执行人走灯灭;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水壶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四、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五、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六、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

  七、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协助*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9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10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要按照《消防法》第14条的规定,督促落实汽车维修企业,认真履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自身消防监督管理,抓紧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细化和规范具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经营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预防火灾能力。

  (二)各类车间设置宜设置应不低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

  严格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厂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施工到竣工消防验收,保留必要的防火间距,根据需要设置门、防火墙、窗通风孔、机械排风系统和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严格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把好源头关。

  (三)按行业标准配置防爆电气设备,规范敷设室内电线。

  特别是甲、乙类物品运输车修理车间以及修理厂内的喷漆间、电瓶间、乙炔间等室内的电气设备均应按国家标准《爆炸和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根据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具体应参照修车库灭火器配备数量标准配置,修理厂从业人员应建立培训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采用。

  (四)、对车间设置有职工宿舍、厨房的修理厂强行迁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行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消防部门一经发现应责令强行迁出,减少火灾隐患。对于存在火灾隐患拒绝整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罚。

  (五)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紧密配合,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督。

  *消防机构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遵循防火客观规律,督促、指导好基层派出所对此类场所的三级消防监督管理,明确三级管理责任和单位,防止失控漏管,协调好本辖区内职能部门对此工作配合管理,如修理厂主管行业部门应按行业标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吊销其修理资格证。

  消防安全不合格,工商部门不发给工商营业执照等,治安部门在核发特行许可时应由消防部门对修理厂安全问题出具消防合格意见书。

  只有通过紧密配合,协作管理,才能保证维修企业安全健康的"发展。


会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3篇(扩展2)

——幼儿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幼儿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lOmo。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会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3篇(扩展3)

——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群众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理解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务必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务必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提高,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务必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1、根据本企业实际状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贴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六、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理解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礼貌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用心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七、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凡进库货物务必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持续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会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3篇(扩展4)

——会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

会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1 营业厅合理摆放柜台,不遮挡消防设施,并保证顾客流通的必要宽度。

  2 商场装修应执行国家有关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楼梯间、地下商场应使用不燃材料、其它部位宜使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货架、柜台如与地面有空隙,宜使用不燃材料进行密封。

  3 经营电器的柜台,测试所用电源必须单设,安装安全保护设备,测试完毕及时切断电源,并制定测试安全规定,营业员应严格按照测试方法操作。

  4 商场内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5 商场内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 商场禁止吸烟,禁烟标牌应当鲜明完整,必须有礼貌的制止顾客吸烟。

  7 吸烟室应加强对吸烟的管理,做到“烟灰、烟头、火柴杆、三不落地”。

  8 废弃包装物品及垃圾应随时清理,放到指定地点,闭店前将垃圾桶清空,各企业的纸壳存放处应当晚清除。

  9 每天下班后,认真清场,关闭好门、窗,切断火源、电源、气源,确认安全后,上报保卫处后撤离。


会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3篇(扩展5)

——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 (菁选3篇)

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1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2

  1、旅社内应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旅社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

  4、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旅社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旅社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9、旅社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则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0、旅社内的电源要进行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1、旅社内里的存放物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2、旅社内所有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 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3

  为了更好的在二级学院的基础上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各院、处的消防安全特点,更加有效的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一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方便消防工作的实施,消防安全工作由学保处统筹领导,各院、处积极配合开展。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院、处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院、处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年开学初召开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在每年11月份组织“消防安全月”、“119”消防日等活动中重点抓好消防宣传、隐患排查、技能培训及学生公寓的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在*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贯穿到整个学期教育管理工作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及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安全督促检查

  学保处将对各院、处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五、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天然气、电器等设备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教师公寓、学生公寓、临时住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教师公寓、学生公寓、临时住房的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安全情况,对查找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督促住房人员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2、学校要对住房人员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会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3篇(扩展6)

——某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菁华1篇)

某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200m2的宾馆。

其它宾馆也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

8

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045-

9

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

9 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84-202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

9

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

9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222-

9

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202 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宾馆 guesthouse 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营业性住宿场所,如宾馆、旅馆、饭店、招待所等。

注1:本标准中单层、多层宾馆系指设置在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内的宾馆(含其地下部分及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

高层宾馆系指设置在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内的宾馆(含其地下部分);

地下人防宾馆系指设置在*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宾馆。

注2:客房数≥50间的宾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空气调节系统 air handling system 由风机、通风管道、风口等构成的中央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不包括独立的箱体式空调。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一般规定 宾馆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宾馆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消防安全责任人 宾馆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a) 组织审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资金预算方案;

b) 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c) 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d)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e) 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

b)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c) 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d) 组织整改火灾隐患;

e) 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f) 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每月至少一次。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本条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分析研究本部门、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b)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c) 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 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b) 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

c) 核实、确认报警信息;

d) 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其它人员 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及时引导顾客疏散。

承包、租赁、合作或委托经营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管理。

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合作经营的宾馆,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点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燃气、电气设备

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1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2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单位还应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 消防安全制度应予公布,注: 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宾馆应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a)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b) 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c)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d) 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e)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注: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予公布,注: 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场所设置要求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安全布局

耐火等级宾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注: 如采用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有困难时,注: 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注: 但不注: 应超过二层。

防火分隔

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宾馆,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宾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住宅隔开。

宾馆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安全疏散设施

安全出口

宾馆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宾馆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距离不应小于5m。

疏散宽度

宾馆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GBJ16-8

7、GB50045-9

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注: 单层、多层宾馆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

;

高层宾馆楼梯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

,注: 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

(走道单面布房)或

(走道双面布房);

地下人防宾馆楼梯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m,注: 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

(走道单面布房)或

(走道双面布房)。

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

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疏散出口的总宽度不应少于通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人)的乘积。

注: 通过人数为人员密度指注: 标注: (人/m2)与宾馆建筑面积(m2)的乘积。

宾馆的人员密度指注: 标注: 宜为(~1)人百人疏散宽度指注: 标注: 一般为(~1)m/100人。

疏散距离

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客房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单层、多层宾馆不应大于22m)。

客房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高层宾馆和地下人防宾馆不应超过30m,单层、多层宾馆不应超过40m。

注: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注: 其最大直线距离应为上述距离的一半。

疏散楼梯间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宾馆、设在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建筑面积5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 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宾馆,应设有封闭楼梯间。

注: 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执行GB50045-95中的有关规定。

宾馆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建筑面积5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 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应设有防烟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GBJ16-8

7、GB50045-9

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注: 多层宾馆内封闭楼梯间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其它要求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

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少于3个踏步的台阶。

注: 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面角不注: 超过10o且每级离扶手处的踏步宽度超过时,注: 可不注: 受此限。

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疏散门内外

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单层、多层宾馆、高层宾馆及地下人防宾馆的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 A级为不注: 燃性材料、B1级为难燃性材料。

单层、多层宾馆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

设有中央空调的宾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其它宾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墙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 单层、多层宾馆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注: 除顶棚外,注: 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当同注: 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注: 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注: 其它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注: 限制。

高层宾馆

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的高层宾馆的客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窗帘、床罩等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宾馆,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隔断、窗帘、床罩以及其它装饰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 其它装饰材料系指注: 楼梯扶手、窗帘盒、暖气罩等。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宾馆,顶棚、墙面装修材料应不低于B1级。

注: 除100m以上的高层宾馆,注: 当同注: 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注: 除顶棚外,注: 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其它要求宾馆其它部位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还应符合GB50222-95中的有关要求。

建筑消防设施

消火栓

设有单层、多层宾馆的公共建筑超过5层、住宅建筑超过6层、其它民用建筑体积≥10000m3的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高层宾馆和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人防宾馆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单层、多层宾馆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建筑面积≥1000m2的地下人防宾馆和高层宾馆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84-20XX中的有关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下列宾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单层、多层宾馆的客房、公共活动用房、疏散通道及门厅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宾馆和设在二类高层建筑内且建筑面积500m2的营业厅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116-98中的有关要求。

火灾应急照明

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应急照明: a)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 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c) 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d) 单层、多层宾馆每层建筑面积1500m2的营业厅,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宾馆及高层宾馆的多功能厅;

e) 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地上部位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地下部位不应低于5L;

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b) 应急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20m;

c) 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d) 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应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采用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

或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

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e) 正常电源断电后,火灾应急照明电源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5s。

疏散指

示标

宾馆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应设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 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

c) 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走道疏散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20m(地下人防宾馆不应大于15m);

d)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e)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内,不应少于30 min)。

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灭火器

应选用ABC干粉灭火器等适于扑救宾馆火灾的灭火器。

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

,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灭火器的配置还应符合GBJ140-90中的有关要求。

其它消防设施宾馆还应设置其它必要的消防设施。

注: 单层、多层宾馆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J16-87中的有关要求;

高层宾馆的设置应符合GB50045-95中的有关要求;

地下人防宾馆的设置应符合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般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用途、重新进行内部装修的宾馆,应向当地*消防部门申报审核。

开业前,应向*消防部门申 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使用或者开业。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宾馆应将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消防设备用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实行严格的管理。

电气防火管理

一般规定

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

安装的防火要求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__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b)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

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c) 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d)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e) 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XX、GBJ16-8

7、GB50045-9

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电气防火管理要求宾馆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 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b) 不应在客房、仓库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c) 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d) 无证电工不应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和线路敷设。

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宾馆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a) 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b) 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c) 宾馆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d) 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e) 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f) 在客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警示文字和符号,制止住宿客人卧床吸烟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杂物;

g) 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 宾馆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a) 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b) 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楼层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在客房设有疏散指示图示;

c)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d) 禁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或摆放可燃物品;

e) 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要求

一般规定

宾馆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

宾馆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灭火器管理要求

对灭火器材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指定部位,应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消火栓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a) 消火栓不应被遮挡、挤占、埋压;

b)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c) 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d)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a) 洒水喷头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 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应有明显标识;

c) 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d)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a) 探测器等报警设备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 不应违章 系统,维护时应落实安全措施;

c) 应由具备上岗资格的专门人员操作;

d) 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e)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一般规定 宾馆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

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

检查结束,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巡查、检查频次 防火巡查应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

班组交班前,班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一次巡查。

宾馆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宾馆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

宾馆每季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巡查、检查内容

巡查内容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d)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 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f) 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防火检查内容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 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b)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 消防水源状况;

d) 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e)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g)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及其它重要场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h)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i) 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j) 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内容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性检查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 消防水泵启动状况;

b) 自备发电机组切换功能;

c) 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

d) 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e)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情况;

f) 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动作情况;

g) 防烟排烟设施启动情况;

h) 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

一般规定

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

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消防部门申报检查、验收。

整改要求

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a) 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 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c) 违章用火、用电的;

d) 客房内卧床吸烟的;

e)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f)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它用的;

g) 常闭式防火门 不严,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h)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 违章 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j) 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1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般规定

宾馆应告之旅客安全疏散、火灾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春、冬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对新员工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培训。

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

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 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e) 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f) 其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专门培训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a)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c)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d) 特殊工种人员;

e) 其它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2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组织机构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a) 指挥员:*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b) 灭火行动组: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c) 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d) 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抢救重要物资;

e) 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f) 其它必要的组织。

预案内容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

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单位领导和保安部门负责人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要点: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

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

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

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点:火场指挥员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要点: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救护伤员。

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演练的组织

演练时应在宾馆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修订预案内容。

10 消防档案

1 一般规定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详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不应漏填、涂改,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2 档案内容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b) 宾馆消防审核、验收、检查法律文书;

c)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d)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f) 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g) 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h)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i) 楼层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

b)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c)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d) 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e)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f)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g) 火灾情况记录;

h)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保管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确定消防档案保管人员。

对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应有交接手续,不应缺页。

对往年的档案不应丢弃、毁损,应保存10年以上。

对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应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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